五月的北京很美。
有漫天撒下的柳絮,有灿烂灯火的后海,有四散游走的人们,有空气中弥漫着的鼓点,嘶哑的喉咙唱着为什么道别离。
可是没有你,在我的身边。
沿着204国道一直往北,出了上海,就是太仓。
跟凌先生聊天,他突然讲到太仓。
“一直往北开吧,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据说要修订新的法案,醉酒驾驶直接吊销执照,五年不能重考。我在北方长大,大学之前没出过城。到上海念书,后来去了许多地方,都是越来越向着南方。每年春节的时候,才回到老家。十年的往返,家乡越来越陌生。我从没离开家乡去过更北方的地方,不知道那里的城市是什么样。也许总是刮着北风,想来少的可怜的温暖,大侠站在古旧的城楼,说这是我们的江湖。
离开地心那么远的地方,心脏会被拉扯的不成样子吧。离开她那么远的北方,思念拖得很长很长。
我想我是走不下去的。
题目不是我取的,来源于这篇文章。
http://someng7.blog.163.com/blog/static/1223230662011319113456492/
卡瓦菲斯
你说:“我要去另一块土地,我将去另一片大海。
另一座城市,比这更好的城市,将被发现。
我的每一项努力都是对命运的谴责;
而我的心被埋葬了,像一具尸体。
在这座荒原上,我的神思还要坚持多久?
无论我的脸朝向哪里,无论我的视线投向何方,
我在此看到的尽是我生命的黑色废墟。
多年以来,我在此毁灭自己,虚掷自己。”
你会发现没有新的土地,你会发现没有别的大海。
这城市将尾随着你,你游荡的街道
将一仍其旧,你老去,周围将是同样的邻居;
这些房屋也将一仍其旧,你将在其中白发丛生。
你将到达的永远是同一座城市,别指望还有他乡。
没有渡载你的船,没有供你行走的道路,
你既已毁掉你的生活,在这小小的角落,
你便已经毁掉了它,在整个世界。
via Nana @人生不过如此
Livesino报导说LiveWritter有可能要终止了,我想起了以前用它写字的日子。
有一次头天晚上跑去喝酒,想离开这个地方,又不想去明天的目的地。越多酒才越清醒的时候,其实很危险,不知道是不是该清醒下去还是回到现实的世界。很晚回到家,开始头疼胃疼,基本没睡就去赶飞机。不记得怎么过了安检,怎么上的飞机。只要不是在走路,我几乎都能睡着。出了磁悬浮我实在走不动了,决定不去宝山开会,打了个电话给同学等他下班跟他吃饭,因为如果没人跟我说话,我立刻就能睡着。胃疼。
那一天,我觉得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好远。
重庆回来后机器重装了,没有再安装LW,很少写什么。
lily问我,怎么都不更新blog了。我说,因为没酒喝了呗。
连对lily同学的感谢都是在她写了纪念菠萝的文章过去几个星期之后。
其实人这辈子,能有几个朋友,你会在喝醉了之后,安心被扔上车,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继续喝酒吹牛吃肉。那里我们只在晚上去过,不过还好,我还能记得路。不过这辈子估计不会知道那里的白天是什么样子了。
其实,友情也没什么可贵。真正可贵的,是两个字,信任。
我们喝了这么多酒,却还是没能成为朋友。
为什么不开心,为什么总是爱上陌生人。
我跟你喝了那么多酒,以后有人想跟我成为朋友,我都会带她去喝酒,只是因为我只想跟你一起喝酒。
我们认识了这许久,却还是没能成为朋友。
虽然我们很少见面。我带每个人走跟你一起走过的那些路口,我说我好像来过这里,说的时候,就很想很想哭。
你讲你的故事的时候,我就在你身边听。你讲的眉飞色舞,就点一支烟,顺手递给我一支。其实你也不知道,离开你后我就戒了烟,因为抽烟的时候就会想起一个人,她开心时候,不开心时候,都会分给我一支烟。
烟没有什么珍贵,只不过那时我们除了烟,什么都没有。
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你了,一年后再碰到的时候,你剪短了头发,我差点也没认得出来。那天我们都很开心,经历了这么多,我们都没有改变,过着以前一样的生活,所以老天又安排了第二次的相逢。我想如果我们一直这样下去,就总不会失去彼此的消息。
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么奇怪的生活,你也说不知道,我说的时候,你只是在很认真的听。
如果等我赚够了下半辈子的钱,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赚够下辈子的相逢。
后来有人问起,我心里在想着谁。她不是你,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江湖再见,我们都在江湖,却再也没法相见。
想要说出来的,找不到人说。
不想说的话,要跟很多人讲。
这就是过年。
牌有必胜,
人无至真。
冬天最适合的运动是冬眠吧。
懒人最适合的生活是守着一个地方,不做决定,不管明天。
有时被逼到当口上,只在最后一刻咬着牙走出一步。
就算明知道躲不掉,也情愿蒙起眼睛不去管。
谈起恋爱也一样
不问过去
不管将来
有时觉得胆子也挺大的
我在不适合远行的冬天跋山涉水
心里被抽空的一些影子
一些声音
我感觉的到被一丝丝的抽去
再也不会回来
被世界推着走
陷没在人群里
他们都不知道我只是一副躯壳吧
否则怎么会都面无表情的行色匆匆
1、
我在08年终于看完了几本小说,最喜欢的是《小时候》,作者:桑格格。
为撒子?
小说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彻底爱上她了。嗯,这可是第一次看小说会爱上作者。
6、
E姐说以后我出了第一本书,一定在扉页上写,献给亲爱的菠萝。
我说,莫非是《疯人院》迈?
2、
我在广州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点,我对这种数字标出来的一段一段的小说非常感兴趣,我是个懒人,讨厌宏大的结构。
7、
2009年刚到的时候
我对E姐说,其实刚才我没有喝够
E姐说,那你还装模作样的不喝
我说,这么多人,我总不能表现的像个酒鬼吧
E姐说,你看他们哪个不是酒鬼?
3、
我想《小时候》这本书在四川一定卖的很好,我在重庆买的那本已经是第9次重印了。
8、
周日的时候E姐打了个电话给我,说我们去喝茶吧,晒晒太阳。
我说好
E姐说,等我洗个头先,你先过来。
我马上从床上爬起来就准备出门了
临走看了下表,下午五点。。。
4、
桑格格是79年的,比我大唉。
9、
不管珍惜不珍惜,相聚与分离都是命定的。
我想再也不会碰到E姐这样的亲人了。
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我都很伤感。
E姐就会说,你是个男人唉,你都这样,让姐妹们情何以堪。
5、
桑格格应该是江湖儿女
10、
E姐喜欢各种式样的碗,每次去超市都要去看。
E姐家的电视机是我见过的最大最重的电视机,重得就像一个噩梦。
E姐很少看到中午之前的太阳。所以直到我要走了,都没有得偿早上去传说中的朝天门市场的宿愿。
E姐常挂在嘴边的话是人穷志短。
E姐的生活状态是混吃等死。
E姐的理想状态是不怒自威。
E姐最开心的时候是人家夸她年轻貌美。
E姐在我们小辈心中就是得高望重。
E姐念书时就是大姐大,放学回家走在路上闲杂人等都要回避的那种。
E姐在拉萨工作过,那可是文艺青年的终极集散地。
E姐家的猫叫旺福,她说“我家旺福真懂事,只吃五块钱的猫粮,给他吃十五块的就会拉肚子。。。”
E姐一年要去好几个地方,刚认识她的时候说要去留学,后来要去北京,再后来要去广州,也许以后还要去上海,深圳,尼日利亚,金星火星冥王星。。。凡是想不到的地方E姐都有朋友在,不过幸好,在我走之前,E姐哪都没去。
E姐有一次喝醉了酒倒在了洗手间,我们找了她两个小时都没有找到,还以为她被人沟兑了去。事后E姐说,哪有那么久,我感觉才十几分钟嘛。
E姐家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一方乡绅,现在家道中落,不过中落的乡绅文化底蕴也胜过我们这些粗俗的小百姓。
E姐对我说,走,姐姐带你去操社会。我脑海里便闪现出小马哥一袭风衣咬着牙签满身是血眼神桀骜的镜头,然后莫名的兴奋。
E姐带着我,凤凰艳过遇,独门冲烤过鱼,望江喝过茶,黄桷坪算过命,慈云寺烧过香,后堡机过麻,798撞过球,长江缆车涉过江,奥体中心听过歌,金色年华抠过仔,大浪淘沙洗过澡(分开洗的),哥哥家里吃饭买过麻花,单位院里避震睡过帐篷(分开睡的),女人街里买过帽子,万宁超市偶遇过飞天,大礼堂看卡门坐过台阶,江北茜茜公主夜半偷过水仙(被E姐制止了,未能得逞),人生路上山重水远,E姐箴言常记心间。时光虽短,这一切都是我08年最神奇难忘的经历。
E姐其实是位好姑娘,爱劳动,懂文化。
E姐也是江湖儿女
2008-03-24 14:59 E姐第一次跟我说话。